分手費寫欠條有法律效力嗎?分手費寫欠條有法律效力,只要簽訂欠條時當事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出于真實意思表示、簽訂的內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即可。下面小編帶來了分手費寫欠條有法律效力嗎,供大家參考!
分手費寫欠條有法律效力,如果分手費欠條的雙方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欠條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屬于合法的民事行為,欠條有效,受法律保護。戀愛期間,戀人間轉賬的性質,應根據(jù)雙方的舉證情況,并綜合考慮戀愛關系程度、轉款附言、金額的特殊含義、花費的用途等,合理區(qū)分贈與和借款。如果既有一方實際提供款項的事實,又有另一方出具的欠條、轉賬記錄等與之相符的憑證,則可認定雙方之間構成民間借貸關系,借款方有償還欠款的義務。
借據(jù)無還款日期但借款合同是有效的,不能因為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就認定無效。借據(jù)是否受到法律保護,也就是要看有沒有過訴訟時效,訴訟時效是最后一次索要還款的日期至今有不有三年,如果超過三年,則表明過了訴訟時效,喪失勝訴權,但如果債務人主動還款是有效力的。其中的訴訟時效是可以中斷的,中斷事由是債權人在訴訟時效的時間內有不有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如果有,三年的訴訟時效將重新計算。
我國《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一十一條第四款:“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請求履行,但是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薄睹穹ǖ洹?2021.1.1生效)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jù)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p>
欠條沒寫還款日期是有效的。沒寫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響實體部分的,欠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你可以隨時進行索要。 借條沒有寫還款日期一直會有效嗎一般說來,沒有寫明還款期限的,債權人可以隨時主張,訴訟時效從第一次主張之日起2年,一直沒有主張的,訴訟時效最長20年,也就是一張借條,你20年都沒有主張,那就超過訴訟時效,法律不予保護。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一百八十八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欠條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jù)如下:
1.借款協(xié)議或借據(jù);
2.借貸關系有擔保人的,有關擔保的證據(jù);
3.借貸雙方交付、收到錢款的憑證;
4.債務人借款用途的證明;
5.債務人應當支付利息的證明;
6.無利息約定,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款經(jīng)催告不還,債權人要求7.償付催告后利息的,應有到期不還或經(jīng)催告不還的證據(jù);
8.債務人下落不明的,應有證明債權憑證真實性及清償債務的相關證據(jù);
9.付款付息憑證。
欠條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過了訴訟時效期間的,被告主張訴訟時效抗辯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依照其規(guī)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jù)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