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相信我們都有聽說,公租房雖然在一定程度上租金比市場價便宜但是也是有一定的統(tǒng)一規(guī)定,下面給大家分享關于公租房可以長期居住嗎,歡迎閱讀!
不能長期居住,租賃期限是5年。
1、申請和申報材料齊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應當予以受理。申請和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提交全部補正申請和申報材料的,應當予以受理。
2、區(qū)住房保障部門應當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會同區(qū)民政、社會保障、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以及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申請和申報材料以及戶籍、收入、財產和住房狀況等進行審查。
審查可以采取查檔取證、鄰里訪問、入戶調查等方式。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3、經審查合格的,由區(qū)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內,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區(qū)住房保障部門對異議應當予以核實,并公布核實結果。
拒不配合審查、經審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核實異議成立的,由區(qū)住房保障部門駁回其申請,并書面說明理由。
申請人對區(qū)住房保障部門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門申請復核。
4、區(qū)住房保障部門應當將審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請及有關申報材料一并報市住房保障部門,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公安、規(guī)劃和國土、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市場監(jiān)管、稅務等部門以及有關金融機構、金融業(yè)監(jiān)督管理機構應當予以協(xié)助。
5、經審核符合條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內,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門對異議應當予以核實,并公布核實結果。
經審核不符合條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內有異議經核實異議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門駁回其申請,并書面說明理由。
6、經公示無異議或者有異議但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按照輪候規(guī)則列入輪候冊進行輪候。
7、輪候到位的申請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門提供的住房范圍內,自行選定具體的住房,并按規(guī)定簽訂租賃協(xié)議。
1、公租房全稱也就是公共租賃房,是對住房困難人群的過渡性的解決方案,是為了那些不屬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難的人員,提供住房幫助。公共租賃房不歸個人,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yè)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yè)生,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2、公租房在租賃5年期滿后,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可以按以綜合造價為基準確定的價格購買。購買后可以繼承、抵押,不得出租、轉讓、贈予等市場交易。政府在擬進一步加強廉租住房與公共租賃住房的并軌分配及運營管理。兩類住房將實現房源分配統(tǒng)一、租金標準統(tǒng)一和退出管理統(tǒng)一。
3、公共租賃住房是一個過渡性的解決方法。公共租賃房房源是一種由政府建設、低于市場租金限價出租、能長期穩(wěn)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給那些不能租廉租房,卻買不起經濟適用房;不能買經濟適用房,卻買不起商品房;剛剛畢業(yè),收入不低但沒有積蓄,買不起房又租不到、穩(wěn)定的房的人提供了幫助。
1、有穩(wěn)定工作是指:和單位簽訂了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并且在主城區(qū)已經連續(xù)繳納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的人員;在主城區(qū)連續(xù)繳納了6個月以上的社會保險費并且已經在主城區(qū)居住了6個月以上的靈活就業(yè)人員和個體工商戶;在主城區(qū)退休的人員;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其中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時限從申請之日起往前計算。
2、收入限制標準是指:如果屬于單身的話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如果家庭成員為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過2人的家庭平均每一個人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對于收入的限制標準市政府會根據經濟發(fā)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價指數等因素的變化定期調整,并且及時向社會公布。
其中月收入包括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養(yǎng)老金、其他勞動所得及財產性收入等等。但是單位為個人繳納的“五險一金”不算。
3、無住房是指:申請人和共同申請人在主城區(qū)沒有產權歸自己的房產,如果已經簽訂合同還沒有辦產權證的也是屬于有房的范圍,沒有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且申請之日前3年內在主城區(qū)未轉讓住房。
4、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家庭中每一個人的平均住房建筑面積低于13平方米的本市家庭。計算方法為:人均住房建筑面積=住房建筑面積÷家庭戶籍上的具體人口數。住房建筑面積也都是按照房產證上的面積計算;有多處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積合并計算;家庭人口按戶籍人口計算。
5、住房資助能力是指:申請人的父母子女或者是申請人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區(qū)當中擁有2套以上的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積達到35平方米以上。
公租房的租金一般為10元每平方米,物業(yè)費為一元每平方米。具體的租金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確定。市、縣人民政府會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的原則,確定本地區(qū)的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